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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盟化工10万吨/年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寿光诺盟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10万吨/年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寿光诺盟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候镇项目区,大地路以东,联盟路以北

行业类别:N7724危险废物治理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2000万元

占地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1655m2

现有工程概况:寿光诺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该厂一期建设年产800吨磺酰氯、600吨二苯乙烷、1000吨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及500吨聚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项目,2011年8月30日潍坊市环保局以“潍环审字(2011)208号”予以备案,并于2017年1月4日取得验收批复(潍环验[2017]1号);该厂二期建设年产4500t/a对甲苯磺酰氯、300t/a对甲苯磺酰胺及1000t/a甲基磺酰胺项目,2013年3月1日潍坊市环保局以“潍环审字(2013)49号”予以备案,并于2017年1月9日取得验收批复(潍环验[2017]2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1座废酸综合利用车间、1座原料库棚、1座成品库棚、2个集中罐区(1#、2#),综合利用废酸10万,生产硫酸镁肥料13.4万吨/年。

二、周边主要保护目标的位置和距离

根据当地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工程“三废排放特点”和评价等级,结合厂址周围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的分布,本次评价涉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项目
评价范围
重点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
以厂址为中心,半径 2.5km 范围内
评价范围内的居民
地表水
项目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入官庄沟至下游丹河汇入弥河处上游 500m 。
丹河
地下水
以厂区中心为基点,沿地下水由西南向东北径流的方向,向下游(厂址东北)外扩 2.9km ,上游(厂址西南)和两侧各自外扩 2km ,面积约 19.6km 2 。
评价范围内浅层地下水
声环境
厂界外 200m 。
环境风险
以厂址为中心,半径 3km 范围内
评价范围内的居民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工艺废气、集中罐区呼吸废气。

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入1#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然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包括颗粒物、水蒸气、硫酸雾、盐酸雾)、物料分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硫酸雾)进入“旋风除尘器+两级PP尾气吸收塔+PP除沫塔”处理系统处理,经过1根50m的排气筒P2排放。物料中转工序、1#粉碎机粉碎工序、1#包装机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入2#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然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3。一级筛分工序、二级筛分工序、2#粉碎机粉碎工序、2#包装机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入“1#沉降室+3#PP尾气吸收塔”处理系统处理,然后通过1根20米的排气筒P4排放。冷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入“2#沉降室+4#PP尾气吸收塔”处理系统处理,然后通过1根20米的排气筒P4排放。

在采取上述废气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37-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37-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颗粒物、硫酸雾、盐酸雾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酸综合利用车间未被收集的颗粒物以及泄露的少量硫酸雾、盐酸雾等,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定期洒水抑尘可以降低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

在采取上述废气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氯化氢、颗粒物的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硫酸雾的厂界浓度可以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37-2015)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车间冲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等。厂区应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布置收集及输送管线。

车间冲洗废水:经管道输送至污水暂存池,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碱液喷淋废水:回用于投料、造粒工序;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进一步沉降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雨水:经厂区地下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在总排口处设置切换阀,初期雨水截流至污水暂存池,管输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事故废水:发生风险事故时,事故废水收集依托厂区雨水收集管道,通过切换阀,导入事故水池,分批次打入厂内污水处理站。

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通过“一企一管”方式,排入项目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厂区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和寿光市侯镇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颗粒物、压滤污泥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4、噪声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来自固化室、粉碎机、造粒机、筛分机、冷却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其他泵等辅助设备,安装采用基础减振、柔性接口,大噪音设备布局在隔音房或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排气筒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预测因子的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说明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看,本项目选址合理,平面布置方案可行,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水水质可以满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要求,日最大排水量不超过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剩余的处理能力,企业“一企一管”也已配套完善,因此,确保厂内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后,对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影响不大。

项目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接纳了制药、化工类企业的废水,根据其实际运行数据,水质可以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地下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属于卤水,不能饮用,区域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厂址处包气带防污性能较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废酸综合利用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污水暂存池、循环水池等部位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并在厂址处及地下水流向的上下游分别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跟踪监测区域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

采取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对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限值要求。本项目选址在工业区,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内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在落实重点部位防渗、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的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程度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厂内应配套应急监测设备和人员。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在生产区设置地沟,并建设2座总有效容积830m³的事故水池,在厂区雨、污水总排口设置截止阀。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风险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寿光诺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部长    电  话:17752626043   邮  箱:mxt128@163.com

环评单位: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雪晴    电  话:0536-8529135    邮  箱:1318959389@qq.com

、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您认真如实回答调查问卷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工作日内结束。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寿光诺盟化工有限公司(章)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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